利好光伏发电!嘉兴一区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更多补贴政策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2-06-20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嘉兴市南湖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征求<鼓励新一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拓展工商业光伏应用,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均需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公共建筑屋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光伏,继续大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扶持政策:
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 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补贴,每年实际发电0.16元/千瓦时电价补贴。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征求《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