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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管理机构统一。详情如下: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导选拔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十四五产业绿色发展规划,建立先进典型,促进企业、园区水效标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现组织2022年重点水企业、园区水效领导选拔通知如下:

一、选择对象

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管理机构统一。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重点用水企业申请水效领导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节水政策和标准;

2.取水资源有法律程序,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达到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禁止或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行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体系,各生产环节采取配套节水措施,建立完善的用水计量统计管理体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用水单位水计量设备及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重点用水园区水效申请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节水政策和标准;

2.取水资源有法律程序,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水效指标要求,水效处于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行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采取配套节水措施。

三、选择程序

并于8月10日前通过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报告。并于8月10日前通过平台将申请报告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

(2)初步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组织对当地企业、园区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选择省级节水基准企业和园区,并公布评价结果。2022年9月1日前,节水基准企业、园区申请报告、推荐表(附件3)通过平台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综合利用部)、水利部(国家节水办)。

(3)审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选择和确定2022年重点水利企业和园区水效率名单。必要时,申请报告内容应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水行政部门核实。

(4)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水效,并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水效称号有效期为两年(今年和下一年)。

四、保障措施

确保行动有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支持。加强对节水基准和水效率企业和园区的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设计多元化的金融投资保障机制。实施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专项产业与金融合作政策,充分发挥国家产业与金融合作平台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和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三)推动行业对标。总结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实践,适时将领跑者企业、园区先进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增强企业、园区节水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节水诊断、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水效率领导行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水效率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对水效率的头衔进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水效率条件的,取消头衔,三年内不得申报水效率。对于在水效率选拔过程中欺诈的企业和园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宣传。

(5)加强宣传。各地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水基准、水效率企业和园区的宣传。通过现场会议、新闻发布会、推荐会议等形式,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整个行业用水效率的整体提高。允许获得水效率称号的企业和园区在参与产品宣传中使用水效率标识(标识风格见附件4)

联系方式:

工信部(节能综合利用部):

王炳龙010-68205358

水利部(国家节约用水办):

王雪010-63206045

发改委(环资司):

郑凯010-68505846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徐卿010-8226179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7月1日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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