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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15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部、国家发展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政策发展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知,在财政投资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强区域资本、资产、资源整合,加强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多学科协调,引导政策、发展金融支持适度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利用更、低成本的中长期信贷资金进入农业和农村,帮助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支持农村生活环境环境,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支持以县为单位,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开发生物质能、农村光伏等农村新能源。支持农业绿色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如节水、节肥、节药、残膜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建立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验区。支持旱作雨养农业、生态农业、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发展,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农业和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国稳定经济市场电话会议和国务院执行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利用国务院增加政策银行基础设施信贷额度,利用政策、开发金融工具增加重大项目融资支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接机制,部署做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推进政策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面、准确、全面地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新的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上,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多学科协调,引导政策、发展金融支持适度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利用更、低成本的中长期信贷资金进入农业和农村,帮助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指导和金融服务。坚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在全面推进农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持作用,加强政府全面推进和投资责任,加强组织指导和政策支持。在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现代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创新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利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强信贷资金保障。

(2)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措施和分类措施。综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产业发展水平、金融服务能力、县、县、市、省、整体要素资源、分类规划项目,提高项目针对性、可持续性和融资可用性。

(3)统筹兼顾,适度倾斜。充分发挥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高标准农田、冷链物流体系等重点领域倾斜,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大园区和平台倾斜,向以扶贫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4)探索创新,防范和控制风险。创新符合监管要求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探索拓宽还款资金渠道,增加中长期贷款支持。鼓励政府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支持。严格控制各种风险,不增加地方政府隐藏债务。

三、重点领域

(一)耕地保护和质量提高。支持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协调发展节水灌溉。以土壤侵蚀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作层建设、盐碱涝治理为重点,加强黑土地综合治理。支持合格的退化耕地改造。支持大豆油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将合格的盐碱地等储备资源适度有序发展为耕地。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建设。支持全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实施种子产业振兴行动,建立健全农业种子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种子资源准确评价中心。支持南繁硅谷等国家和区域种子产业创新基地建设,加快种子产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的实施,建设多个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和区域技术公共研发中心。支持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业。

(三)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支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项目。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农村创业园、孵化培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支持扩大农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培育生态环保产业。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支持拓宽商业流通渠道。支持大型农业相关企业开展供应链产业链协调布局,支持农业国际贸易优质发展基地和农业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改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增强产业支持功能。

(四)现代设施农业。支持温室、戈壁农业、寒旱农业等设施种植业的发展。支持发展设施畜牧业,发展工厂标准化集约化育种,促进猪、肉牛、羊、奶牛、蛋鸡、肉鸡等大型农场的改造升级,支持优质饲料基地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升级,支持国家猪生产能力控制基地的建设。支持三维生态水产养殖的发展,促进陆基工厂水产养殖和深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建设,加强渔港建设。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冷链集配中心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五)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支持建立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验区。支持旱作雨养农业、生态农业、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发展,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建设绿色农业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支持以县为单位,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开发生物质能、农村光伏等农村新能源。支持农业绿色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如节水、节肥、节药、残膜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

(六)农业防灾减灾。支持完善抗旱排涝工程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支持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绿色防控、统一防治、防灾物资等设备建设,加快现代植保物质设备建设。支持建设,提高动物疾病监测预警能力,升级基层动物疾病实验室和动物防疫指定渠道,加强畜禽健康养殖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建设重大动物疾病无疫区。

(七)农村建设。支持各地结合百县千乡万村农村振兴示范、示范村,结合百县千乡万村农村振兴示范创建。支持水、电、气、信息等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工业道路、旅游道路、资源道路建设,加强村道路与村道路的连接,完善农村交通体系,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生活环境环境,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支持完善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建设。支持新农业经营者参与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适用于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支持。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合作。支持政策、发展金融机构发挥融资优势,提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规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配套投融资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做好项目规划,制定整体融资支持计划或综合金融服务计划,有效有序地推进项目融资。

(二)加强资金保障。以农业和农村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高农业和农村土地出让收入比例,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模式,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的联系,形成投资合力。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信贷规模,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长的周期和低成本贷款;建立项目绿色渠道,优先考虑尽职调查和信用审批;完善更符合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信用统计管理体系,提高审批和资金交付效率。

(三)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领域(REITs)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政策和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补充合格的农业、农村新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金,或为专项债务项目资金搭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配套融资支持,吸引私人资本参与,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政策、发展和商业金融机构成立银团,共同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造金融产品,探索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模式。

五、组织保障

(一)深化机构合作。建立一般一般工作咨询制度,组织联合研究、业务培训、项目推广等重大活动,共享政策、项目、主体等信息。共同加强对PPP或其他合规模式的业务指导,结合区域特点和政策要求,联合制定专项工作计划,促进政策实施、模式实施和资金到位。鼓励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

(二)全面梳理项目。要全面调查梳理当地急需财政支持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充分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贷款主体的积极性,指导贷款主体填写重点项目调查表(附件1),筛选形成重点项目白名单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业务主管司局要立足职能,加大调度,指导地方做好调查梳理工作。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指导重点项目贷款主体扫描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直通车专用二维码(附件3)填写,建立在线提交渠道和在线调度监控机制。各级农村振兴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数据信息,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和农村振兴项目数据库,有针对性地筛选重点项目,指导贷款承包商补充相关信息。

(三)加大银企对接。各地要按照形成一批、发送一批的原则,不时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相关分行推荐附件1、2电子版,帮助贷款主体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相关分行同时,向农业和农村部计划财务部(电子邮件:moafinance@agri.gov.cn)、国家农村振兴局规划财务部(电子邮件:jinrongfupin@nrra.gov.cn)。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和国家农村振兴局计划财务部分别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选拔,并推动政策、开发性金融机构和相关大型商业银行。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和国家农村振兴局计划财务部分别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选拔,并推动政策、开发性金融机构和相关大型商业银行。符合条件的,支持充分利用政策和开发性金融工具,补充重大项目资金。各金融机构应及时反馈促进进展情况,定期提交项目信用、贷款发放、还本付息等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亮点成效。要总结一批成熟模式,提炼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印发简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宣传推广。要联合组织专题培训活动,解读政策,培育一批既熟悉农业农村又精通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联系人:

农业和农村部计划财务部张普 010-59193269

国家农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周先治010-8419708年

国家开发银行业4 010-8830835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振兴部李根 010-68082321

农业和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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