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合作!广东出台方案支持碳达峰行动
发布时间:2022-07-1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7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通知《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计划),要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省、地方财政监督管理局报告。
2030年前支持我省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该计划提出,到2025年,将基本建立适合碳达峰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的绿色金融标准,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全省设立绿色专营机构40家,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种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2020年信用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翻了一番。绿色保险全面参与气候和环境风险治理,累计提供300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
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绿色信贷占总贷款余额的10%左右。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不断创新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交易体系不断完善,碳金融市场有效运行;2030年前,我省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本计划详细部署了加强广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主要包括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发展,促进广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服务认可。
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发展:
◆ 建立广东、香港、澳门绿色金融合作专项小组,建立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粤港澳综合合作示范区,建立新的合作开放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跨境服务平台,促进金融资源与绿色项目的有效对接,促进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和交流。
◆ 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建立绿色债券发行服务中心,支持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地区内地企业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债券。探索跨境绿色融资和绿色金融资产跨境转让,通过直接投资和合格机构支持海外投资者(QFII)、境外合格有限合伙人(QFLP)等渠道参与绿色投资。
◆ 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联系,吸引境外保险公司、主权基金、养老基金ESG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项目提供投融资和技术服务。
◆ 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的碳金融衍生品,鼓励使用人民币作为相关交易的跨境结算货币。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服务认可方面:
◆ 与港澳合作开展碳金融标准、体系和产品研究,促进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绿色企业项目识别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价、绿色债券原则(GBP)等待绿色金融标准的标准。
◆ 探索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地区的绿色金融服务。依托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地区的绿色金融联盟,探索核实、登记、交易和结算规则,包括碳排放权和核实自愿减排项目,加强与国际机构和平台的交流与合作,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评价、气候投融资等方面进行试点。
支持汕头湛江积极对接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
为规划全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针对“一核一带一区”制定了不同情况的相应措施。
珠三角核心区绿色金融的辐射驱动能力不断提高,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 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电力、硅、锂等服务绿色发展期货品种上市,开发碳金融衍生品,服务全国碳期货市场建设。
◆ 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平台,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披露碳排放信息,开展绿色证券指数“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产品创新,如评价体系。
◆ 支持广州继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努力升级建设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开展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
◆ 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
◆ 加强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共同率先建立健全碳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机构的集聚发展。
◆ 因地制宜,支持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场,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扶持政策等具体措施。
为提高沿海经济带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水平,该计划特别强调支持汕头和湛江省副中心城市积极与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区的绿色金融资源建立联系。
此外,该计划还具体部署了促进北方生态开发区生态产品经济价值的实现。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转型平台建设
该计划提出了绿色金融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创新,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传统高能耗产业低碳转型和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
其中,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方面,该计划特别强调促进广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转型平台的建设,促进绿色技术评价、储存、孵化和增值,为绿色技术转移、转型和产业化提供整体的金融解决方案。
此外,该计划还提出了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碳金融市场建设、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和防治、建立准确有效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体系的具体措施。同时,该计划提出了三项保证措施,以确保所有任务的顺利执行。
原标题: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广东发布了支持碳达峰行动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