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污水处理设备厂家

10年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家
设备生产/安装/调试综合性环保工程技术公司

全国咨询热线13708186984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成都污水监测公司 »企业新闻 » 政策法规 » 长沙: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长沙: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26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近日,长沙发布了《关于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 〔2022〕 23 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 (市) 市直机关各单位人民政府: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度远景目标纲要 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十四五第二批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设 〔2022〕 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 〔2022〕 17 号) 规定,现就系统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强化自然生态本底保护,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系统化全域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长沙模式。

二、总体目标

系统推进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长期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重点解决城市防洪排水问题,总结可应用、可复制、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经验,进一步推动海绵城市配套产业的发展,努力建设中部地区特色鲜明、功效完善、产业健全的海绵城市。到 2025 2000年,城市防洪排水能力显著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全面有效实施,为宜居、绿色、韧性、智慧、文化城市建设创造条件,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达到新水平,形成示范效果。

三、基本原则

(一) 科学规划,系统布局。坚持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理念纳入并贯穿城市规划体系,在规划管理中全面落实和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考虑城市生态底部的现状、水系统的演变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

(二) 推进,有序实施。坚持经济适用、点面结合、推广、有序实施、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城市建设、城市水资源利用、城市防洪排水、旧社区改造、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进入城市建设,缓慢有序,突出重点。

(三) 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遵循人水和谐、生态优先的理念,充分结合山、水、洲、城空间格局,限度地保护现有山、水、林、田、湖、河、湿地等自然禀赋,合理利用河、湖、自然山、园林绿地,明确城市垂直关系,因地制宜采取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和内涵。

(四) 城市联动,上下整合。建立政府协调、多专业一体化、各部门分工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共享。市部门应牵头制定政策和规范,加强各区、县 (市) 各区县的监督指导 (市) 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责任,构建系统的推进模式。

(五) 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巩固主要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调、各方面参与的全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加大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方参与海绵城市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运营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 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体系。继续巩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顶层设计,加强规划的主导作用,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空间总体规划,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反映在长沙排水设施土地空间专项规划、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中。重点解决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等问题,突出连续效应,建立可行性强的工程体系,制定系统实施计划,实施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目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协调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提供指导。

(二) 加强区域流域海绵城市建设。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堤防等级,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水要求。防洪安全体系以堤防为主,蓄、滞、通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互补。加强山洪易发地区水土流失控制,合理规划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限度地降低山洪入城风险。保护城市山脉,修复河流、湖泊、湿地等,保留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恢复和增加水空间,扩大城市及周边自然储存空间,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划进行储存空间和安全工程建设;在储存空间进行必要的土地利用、开发和建设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示范和审查,确保足够的储存容量和功能。

(三) 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强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城市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定期对排水管网进行调查,改造雨污水管网,容易造成积水和积水问题,修复损坏、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确保排水畅通。注重保持河流和湖泊的自然形态,避免简单的弯曲和占用生态空间,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流和湖泊系统的自然连接和流动性。保持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填埋,根据当地情况恢复自然排水沟、河流等历史原因。各地结合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在排水防涝规划中明确预留雨水排泄通道。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储存排放、过度应急,显著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全面消除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点。

(四) 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新城区应提出规划建设控制计划,协调城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恢复、污水质量和效率、水资源利用、城市排水设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有效连接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成区协调旧社区改造、城市更新、住宅社区设施改善,增加公共绿地和口袋公园建设,采取渗、滞、储、净、使用、排等措施,实现景观休闲、防灾减灾、雨水利用等综合功能。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水管网混合、积水、面源污染、水环境质量差、公共空间质量低等问题。根据当地情况,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建筑等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 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纳入规划控制,严格执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题 (章)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海绵城市设计的相关指标。根据海绵城市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审查施工图。海绵城市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环节。

(六) 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和施工评价。完善排水设施 GIS 系统建设,加强排水系统数字模型的应用,防治进行模拟分析、预警预测,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主体,落实维护工作,确保海绵设施正常发挥作用。项目建成后,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改造,不得非法占用或损坏海绵城市设施。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机制,定期实施效果评价,科学编制海绵城市自评报告。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突出内涝缓解、人民满意度和效益、资金使用效率等目标,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五、保障机制

(一) 坚持统筹协调。长沙海绵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海绵城市建设,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机制和配套政策,组建海绵城市技术支持团队。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城市管理执法、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 加强属地联动。 (市) 人民政府是辖区推进海绵—— 6.成立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班,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实际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相关资源,明确思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建设任务。

(三) 加强资金保障。市级、区县 (市)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和维护的财政支持和筹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协调合作、双赢合作的机制,拓宽资本渠道,努力争取上级奖励和补贴资金,有效引进社会资本,有效加快建设和改造步伐。

(四) 促进社会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普及海绵城市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满足的合理需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强烈氛围。引导公众参与方案设计和施工监督,实现海绵城市的共同建设、治理和共享。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 年。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7 月 4 日

(本次主动公开)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

大家都在搜索的问题

污水处理设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