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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排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发布时间:2022-12-07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12月5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排水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推进2022年投资计划,汇总2022年项目安排分解情况,组织本次专项绩效评估,并于12月16日(周五)前向广东省发改委(投资处)提交汇总表和绩效评估报告。同时,各城市要做好2023年城市(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准备工作,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按一定比例将成熟合格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数据库储备。项目储备(特别是储备项目的质量)将作为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各城市应重点关注防涝点改造和防涝处理的关键节点项目,加快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等初步程序,实施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分解发布,一旦发布就可以投入项目建设。

广东省发改委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地级以上市发改局(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计划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推进2022年投资计划

相关城市应高度重视,督促区、县加快实施中央预算投资计划,总结2022年项目安排分解(见附件1格式),组织专项绩效评价,12月16日(6日(周五)前向我委员会(投资办公室)提交汇总表和绩效评价报告。对项目长期未开工、资金闲置、项目单位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区县,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加快项目开工和中央预算投资完成。

二是做好2023年项目准备

各城市要做好2023年城市(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准备工作,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按前期工作成熟、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一定比例纳入重大项目数据库储备。项目储备(特别是储备项目的质量)将作为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各城市应重点关注防涝点改造和防涝处理的关键节点项目,加快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等初步程序,实施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分解发布,一旦发布就可以投入项目建设。

三、及时申报2023年投资计划

各地市发改局(委)要积极会同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发改投资规定〔2021〕698)规定的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在征求同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后,考虑地区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建设需求,研究提出了2023年中央专项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需求。

(一)总体要求

1.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申报文件应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严格审查申报项目。各城市要抓紧审核,加强项目审核检查,优先安排防涝点整治和防涝关键节点项目。不包括前期工作不成熟、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原则上应在2023年9月底前开工),不包括地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包括项目单位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项目。申请文件应注明项目已纳入市县排水设施批量建设计划或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实施计划。

3.压实两个责任。纳入的项目必须逐一填写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督的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督负责人必须是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

4.加强绩效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排水设施建设的特殊绩效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两部分。各城市应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表格,合理确定和填写2023年与申报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区域绩效目标,并同时作为申报文件附件提交。

(二)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根据行政区划内各区、县级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表,商业同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开展项目审核,形成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投资计划支持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审核情况表。

(三)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各地市应当按照《关于建设县排水防涝设施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17、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建设县城排水防涝设施的通知》(粤发改革投资函〔2020〕211号)根据本市县排水设施建设分批建设方案,选择确定本批支持的一个县,形成2023年县城基本情况表和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城项目审核表。我委过去在投资计划发布的文件中支持过两轮的县城本批不再支持(2020年第三批中标×视为支持两轮)。

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请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各地市发改局(委)会同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关于印发县排水设施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发展和改革办公室投资〔2020〕1147号)和《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水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发改革投资函〔2021〕51)号,进一步完善县排水设施建设方案,填写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2022-2025)。

(四)工作要求

1.要求市发改局(委员会)充分征求同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于12月26日前正式向我委员会提交投资计划。逾期未收到盖章文件的,视为无申报要求。请指示文件PDF扫描版(文本及附件必须盖章,盖章部门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可编辑的电子版本应发送给我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周静发广东正义。报告文件的附件应包括:

(一)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表(重大项目库导出);

(2)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县)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表(重大项目库导出);

(3)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城市)中央预算投资绩效目标表;

(4)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县)中央预算投资绩效目标表;

(5)2023年拟实施城市基本情况表;

(6)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审核情况表;

(7)2023年拟实施县城基本情况表;

(8)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县项目审核。

(9)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2022-2025)

如无申报要求,请正式说明。

2.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库在线申报。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库储备和编制计划的要求,请组织项目单位在2023年中央预算内填写排水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的仓储、信息改进和审核,并于12月21日前将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申请项目推至我委员会(投资办公室)账户。

填写项目信息和各地市发改部门审核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在项目库基本信息模块下填写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督直接负责人和监督负责人,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根据申报项目类型,2023年城市(批)排水设施建设或2023年县2023年城市(批)排水设施建设或2023年县(批)排水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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