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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至2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监督。检查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污染物偷排、超标排放、环保程序不完善、产能淘汰落后等。生态环境风险突出,反映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及时,监管不力。根据检查工作安排,检查组梳理了一批突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形成了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现通知。

案例一

常德湘聚阁公司偷排生产废水,逃避监管

2022年9月1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常德市武陵区进行了现场督察。现场督察发现常德湘聚阁食品有限公司存在雨水出口偷排、超标生产废水污染外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环境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常德湘聚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聚阁公司)位于常德市武陵区芦迪山乡金狮堤村十组。主要从事大豆制品、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鸭制品年产4吨/年,酒鬼鱼仔6吨/年,豆制品素肉50吨/年。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018年8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9年8月28日,建设项目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主要是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清洗水。

二、主要问题

(一)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生产废水,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检查人员发现,湘聚阁公司法定生产的废水出口没有排水痕迹,但公司北面有埋地白色PVC管道(管体低于外环境水体的日常水平面,由于枯水期暴露在地表)正在排放黑褐色废水,直接排入马家吉河,经核实PVC管道进入马家吉河口企业雨水排放口。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湘聚阁公司环评文件批准明确要求其生产过程中的水污染物,包括食品解冻、清洗、清洗等废水,应通过污水处理池油分离器) 厌氧池 调节池 气浮池 氧化曝气池)处理后从废水出口排放,但实际上公司生产车间部分解冻废水和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雨水系统通过污水处理设施曝气池下的隐藏阀排入,直接通过雨水出口排入马家吉河,严重威胁马家吉河的水环境安全。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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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严重超标,污染外部环境。检查组回顾了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雨水排放出口外废水的采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外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716mg/L,超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表3标准限值为7.95倍。PVC管道进入马家吉河口形成明显的污染带,水呈棕黑色,排水口附近水体沉积黑泥,水漂浮动植物油花,气味明显,马家吉河水污染严重。

(3)监督不到位。芦迪山乡党委、政府未落实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任务,未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常德市武陵区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未能发现和制止企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目前,湘聚阁公司已停止非法排污。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立案调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开始对有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三、原因分析

常德湘聚阁食品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反映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责任未落实,经营者生态环境守法意识薄弱,企业管理水平低,未按照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实施污染物处理,达到标准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通过雨水排放口人工排放生产废水。同时,当地有关部门和党委政府对企业日常监督薄弱,未能及时发现和调查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企业立案查处工作。

案例二

桂阳银利多金属冶炼公司超标排放

生态环境风险突出

2022年8月下旬至9月23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先后三次赴郴州开展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对郴州市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专项督察。桂阳银利多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利多公司)废气污染严重。2022年8月30日,检查组对银利多公司进行暗访调查,发现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脱硫塔进水酸性,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异常,现场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初期雨水收集池积水量大,无废水处理设施。随后,检查组指示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2009年9月14日,银利多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21694026168,注册地址位于桂阳县工业园长福项目区88号,主要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等。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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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有金属铋粗炼和精炼两条生产线。其中:粗炼生产线主要有3吨电炉1台,主要原料为铋精矿,主要辅料为还原煤、纯碱、铁屑,主要产品为粗铋,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电炉熔炼-粗铋;精炼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4台精炼锅,主要原料为粗铋,主要辅料为片碱、氯气、锌,主要生产工艺为粗铋熔化-碱渣-锌银-氯渣-精铋。

二、存在问题

(一)设施老化超标排污。公司长期停产后未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恢复生产前未进行系统维护和综合维护,未进行环境风险调查,导致脱硫塔严重老化,无法有效处理生产废气。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银利多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1156mg/m³、氮氧化物浓度为392mg/m³,超标0.36倍和0.6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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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线监控形同虚设。银利多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异常,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长期显示为0,不能准确反映公司废气排放的实际情况。经检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探头和温压流探头无反吹系统,导致采样探头堵塞,分析仪无法正常采样监测;分析仪校准误差过大,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在线监测系统湿度监测设备缺失。2022年5月8日,银利多公司与湖南维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运维合同。检查人员发现,运维人员的日常运维只是一种形式,不知道废气在线监测设施、仪器和运维规范的要求,没有必要的在线监测和运维技能。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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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混乱隐患突出。银利多公司向郴州雄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后,未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环境管理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无人管理,导致企业环境风险突出。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积水量大,接近溢流口。经监测,镉浓度为0.15mg/L,锌浓度为10.9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限值0.5倍,8978-1996.45倍;0..0462mg/L,超过湖南省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限值为8.24倍,生态环境风险突出。此外,公司还存在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环境问题。

三、原因分析

银利多公司环保意识淡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管理责任一租、一委;复工后,污染防治设施未全面维护,环境风险隐患未及时调查,导致生产废气超标排放,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湖南维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银利多公司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单位,运维人员缺乏基本的运维技术能力,长期忽视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护和校准在线监测设施,导致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无用,失去了应发挥的预警作用。桂阳县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调查存在死角,环境监管不到位,基层环保人员的技术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检查组将继续跟踪调查处理,督促当地政府举一反三,彻底调查生态环境隐患,整改到位,推动利剑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案例三

麻阳县通溪页岩砖厂落后

产能淘汰不到位,长期非法生产

省生态环境部在怀化市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早期暗访投诉,反映部分页岩砖厂停止污染防治设施、采或无证盗窃矿产资源、落后生产设备未淘汰,长期非法生产,严重破坏页岩砖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如持续发酵将引起重大舆论或群体事件。2022年9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发现,麻阳县通溪页岩砖厂应被列为淘汰关闭企业,现场检查仍在非法生产,废气脱硫设施未运行。

一、基本情况

麻阳县通溪页岩砖厂位于高村镇通溪村,于2013年7月竣工投产。砖厂属于轮窑砖工艺,生产规模500万块标准砖,主要生产设备有轮窑生产线(24门)、破碎机、砖机,配套烟气脱硫设施。砖厂24门轮窑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设备),20年12月31日前淘汰。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6日到期,临时用地手续于2018年12月到期,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期非法生产。砖厂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应在2020年底前停产拆除设备,但直至检查组进驻,仍在非法生产。根据砖厂用电情况,该厂2021年用电294392度,2022年用电139500度,说明该厂长期存在非法生产行为。砖厂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6日到期,临时用地手续于2018年12月到期。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应拆除设备,恢复耕作,恢复绿色。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停止开采,但县自然资源部门仍发现2022年6月有非法开采。砖厂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麻阳县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仍在2022年6月5日、8月17日非法生产,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排污,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直到2022年9月7日,检查组暗访发现,该厂仍在非法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停运。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二)落后产能(设备)未淘汰,调查整改流于形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的要求,砖瓦轮窑属于淘汰类,淘汰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6月,麻阳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怀化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对辖区内砖窑落后产能进行了调查,将通溪页岩砖厂等5家砖厂纳入待淘汰轮窑砖厂,但尚未实施。2022年4月,麻阳县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矿,促进安全生产,对通溪页岩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只关注砖厂是否有安全开采行为,对应淘汰的窑生产线视而不见。

湖南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三)部门监管层层失败,为企业非法生产开辟了便利之门。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缺乏监督,作为淘汰落后产能和分散污染整改工作的领导部门,砖厂超过淘汰期后没有做好整体协调工作,既没有要求政府关闭企业,也没有致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电力措施,但单方面希望县自然资源部门通过矿山整改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管不严。2018年12月砖厂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未督促砖厂拆迁、复耕、复绿,未及时查处砖厂非法生产、非法用地,无视企业非法生产3年9个月。县供电部门检查不严格,企业停电检查存在盲点,只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电力申请材料多次停电,不严格检查企业相应的审批程序,为砖厂非法生产打开方便之门。县公安部门打击违法行为无效,怀化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于8月19日将通溪砖厂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县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无效,以各种理由逃避,直至专项检查小组进入企业法人拘留。县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到位,砖厂排污许可证到期后,检查力度不够,未能及时打击无证排污。

目前,麻阳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企业,麻阳县供电部门停电,怀化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麻阳县森林公安局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拘留10天。

三、原因分析

企业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没有落实,对污染防治工作漠不关心,麻木不仁。麻阳县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公安、供电、生态环境等部门淘汰落后产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合力。日常监督只是一种形式,忽视了企业的长期非法生产;

检查组将根据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明问题。监督整改工作中有失职失责的,督促怀化市依法查处。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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