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部办
发布时间:2022-06-21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和批专业化“小巨人”通知企业审核工作 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导精神,现组织第四批专业化、特新化“小巨人”企业培育和批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和持续推动,坚持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十四五”在此期间,培育了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省级专业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业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的发展格局,为企业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措施
(一)强化梯度培育。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围绕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完善专业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我们将大力支持资本、人才、创新、数字绿色转型等方面的中小企业。
(三)开展精准服务。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加强创新服务,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为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和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优化发展环境。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限度地降低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考虑到培训与救助的整合,加强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的预防和解决,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大中小企业整合创新、产业、大学、研究协调创新的深入发展,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的创新生态。认真总结和培育专业化、特色化、特色化、新型化“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实践,注重发挥其示范主导作用,引导大多数中小企业走专业、特殊、新的发展道路。
(五)加强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我部组织对入选3年以上的企业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审查申请材料的企业将被撤销。在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认定。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要求
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业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批专业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审查申请,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审计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写并提供信息。
2.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根据《办法》附件4,企业的相关认定标准和相关概念“说明一些指标和要求”严格把握。
3.对于已被列为我部制造业单项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我部认可的专业新产品“小巨人”不推荐控股关系(持股/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和同一集团生产类似领先产品的企业。
(二)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推荐和初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初步检查和推荐工作。符合申报要求的择优组织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审核公布。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三)关于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查申请”(附件2),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审核材料要求。坚持严格的标准,严格检查,通过现场研究与材料审核相结合,根据专业化和新的方式“小巨人”逐一审核核实企业认定标准后,提出推荐意见。未通过审查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要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备查。
审核公布。我部将组织专家重点从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合规经营、产业导向等方面,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况对企业进行抽查,确定并发布通过复核的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名单发布前,原批专业化、特新化“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发布后,原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以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为准。
(四)申报方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审核采用线上填报与线下提交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2.企业通过在线系统提交(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月21日至6月28日,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0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上传。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五)其他要求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培育工作稳定可持续。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7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纸质文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汇总表(附件4,以上一式两份),邮政快递(EMS)至我部。
附件: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查申请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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