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23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发布会,通报成渝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公布3起典型生态环境执法案例。
截至4月底,全省共发布行政处罚决定1092份,罚款6372.02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和34起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案例一
凉山西昌巨鑫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2021年10月21日,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西昌巨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废弃物堆场防渗措施不完善,废水通过墙体渗入外部环境。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款生产、收集、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止散装、损失、泄漏或者其他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丢弃固体废物。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14日罚款12.处罚决定38万元。
案例二
攀枝花市盐边县嘉鼎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案
2021年7月4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盐边县嘉鼎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建设经营的生活污水处理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三
自贡东方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违反空气污染防治规定
2021年12月8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自贡东方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工厂露天从事喷漆作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1日罚款8.处罚决定75万元。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